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心动态 >> 正文

中心动态

关于开展第二届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生基础化学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加速推进化学实验教学改革进程,全面调动我校学生积极参与基础化学实验操作与研究的兴趣,并为湖南省大学生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活动选拔优秀人才,根据2011年校级学科竞赛计划,学校教务处、化学化工学院决定联合举办湖南工程学院第二届(2011)大学生基础化学实验技能竞赛。

一、组织领导

1、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南工程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湖南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竞赛组织委员会

顾问:易 兵(副校长)

主任:王超英

副主任:卿上乐 邓继勇 陈建芳 张建国

成员:周原 谭正德 王焕龙 陈立新 丁卫和 徐粤宇

3、竞赛工作委员会

命题、评卷组组长:邓继勇 谭正德

命题、评卷组成员:刘新玲 丁卫和 杨海 方正军 陈立新 傅昕

考务组:谭正德 王焕龙 袁涌 桂陆军刘新玲 丁卫和 杨海 傅昕 陈立新 

宣传组:徐粤宇吴菲

实验药品、器材保证组:李飒爽 袁涌 桂陆军

协调组:周原 谭正德 徐粤宇

4、职责

①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和实施,审定竞赛内容、细则和奖励办法。

②竞赛工作委员会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的能力,考核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操作能力,考核学生的实验综合技能,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为笔试,决赛为实验操作。

1、预赛:预赛以笔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化学实验中的一些基本操作要点、基本知识、实验技能、实验原理等。根据笔试成绩取前40名选手进入第二阶段的实验操作技能竞赛。

2、决赛:决赛以实验操作的形式进行。实验操作的主要内容:化学基础实验中的一些基本操作、仪器安装;综合有机化学实验、无机化学实验、分析化学实验和物理化学实验等内容。

三、 报名方式

参赛学生(08、09届化学化工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相关化学类的学生)以班为单位,每班限推荐5人,将报名表在上班时间交到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徐主任处,本次比赛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3月20日下午5时截止。

四、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设立4个考场,每个考场设立3名监考教师,具体人员由组委会统一决定。

    初赛定于2011年4月2日上午8:00。地点:第四教学楼。

    决赛定于2011年4月16日。地点:化工实验楼。

五、活动评奖

1、组委会根据实验理论笔试(占40%)与实验操作考试(占60%)的综合成绩在40名参加决赛的选手中评定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等四个等级,其中成绩优秀者将推荐参加7月份举行的湖南省大学生基础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竞赛活动。

2、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由教务处、化学化工学院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奖金分别为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

六、竞赛须知

1、预赛要求与平时理论课程考试相同。决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选手必须按统一口令开始实验,按要求完成实验;实验与实验报告完成后,立即举手向监考老师示意,并报告自己的实验台号,不再进行实验操作,同时进入清洁卫生阶段。

2、实验前认真阅读实验试题及实验要求,合理安排,有效利用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及其报告。

3、选手必须独自完成实验,不准相互讨论,不准交头接耳,竞赛期间不允许任何教师或其他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指导或引导。

4、若部分实验环节失败,或自认为某部分实验结果不理想,或遗忘实验所需要使用的某些公式,或实验中的某一部分不会做等等,均可向监考老师请求帮助,继续完成实验,但要扣除该环节相应分数。

5、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R) 湖南工程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