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进行全省“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的通知》(湘教通〔2010〕369号)要求,定于12月20日至24日进行学科验收的实地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与检查内容
实地检查采取集中汇报与到学科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的程序为:
1、专家组听取汇报、调阅相关材料和附件,对《“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部分数据进一步核实;
2、检查学科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
(1)根据学校下发文件及学科建设经费到位凭据,核实学科教育厅厅下拨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数额及到位时间;
(2)通过查验学科经费本,核实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方式是直接到位到学科还是由学校集中调配;
(3)查验学科经费使用凭据,检查学科建设经费有无超范围使用;
(4)通过核实“十一五”购置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情况,检查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购置经费占省厅下拨及学校配套经费的比例;
(5)检查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有无标注“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
(6)检查重点学科建设产生的科研成果标注“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资助”;
3、检查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情况
(1)检查“十一五”期间仪器设备与图书资料购置及到位情况。部属高校学科和省属高校社科类学科依据《“十一五”重点学科建设验收表》查验,省属高校自然科学类学科依据《2006年以来购置的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一览表》查验;
(2)检查仪器设备购置卡或固定资产设备卡,查验仪器设备购置时间。
二、实地检查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与说明
1、学科验收工作量大,时间紧,请各高校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所有学科验收材料报送我厅科技处。
2、请各校调整好有关人员在检查期间的工作,并派1名联络员(联络员工作职责见附件2)协助专家组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12月10日前报我厅科技处。
3、专家的工作补贴由我厅负责。检查期间,专家组的食宿和交通由被检查学校负责。
4、每组被检查的第一所学校于12月20日上午8:40派车到教育厅机关接专家,此后其他被检查学校请根据日程表时间安排,到前一所被检查学校(或专家住所)接专家。
5、实地检查期间有何问题,请与我厅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李朋,联系电话:0731-84739947 13170327151。
湖南省教育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