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学、科研用剧毒化学药品的科学管理与使用,杜绝流失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1. 所有的剧毒化学药品都应有明确的进出明细帐,且要采用双人双锁、专柜专人管理。
2. 剧毒化学药品领用前,领用人必须出具领料单,注明领用数量、实验名称、使用范围及使用时间,剧毒化学药品用于教学只能在使用的当天领取,并于当天将剩余的部分返还到仓库;剧毒化学药品用于科研必须采用专柜专人管理。
3. 剧毒化学药品的领用,使用专用领料单,领用人、教研室主任均必须签字,并经学院院长同意签字后,实验中心主任和保管员同时在场,才能领用,否则不予发放。
4. 实验(科研)用剧毒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必须用专用的废液桶盛装,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处理,且有相应的三废处理记录。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