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主讲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负责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并承担指导学生实验教学任务。
2. 主动与校、院部教务干事联系,负责实验课程的排课工作。
3. 指导技术人员搞好实验教学的准备工作。
4. 负责聘任该实验课程的指导教师。
5. 指导新教师准备实验,做好实验讲解准备,检查实验的准备情况和指导实验情况,协助做好评分工作。
6. 每周(或两周)召开一次实验教学研讨会。讨论实验教学相关事宜,例如教学安排、学生实验情况、实验讲解内容以及期末讨论评分考试等。
7 . 负责制定该实验课程评分标准。
8 . 参与实验课程改革,提出意见与建议,参与实验教材的选用与编写。
9. 负责实验室建设、改造,不断更新实验内容,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10. 具有合作和协调能力,做好期末实验教学总结和日常管理工作。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