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元月开始,中国化学会和中国化工学会分别对会员工作进行了改革,特别是中国化学会为中国科协会员招收工作的改革试点单位,会员招收的改革力度更大,原有的会员除永久会员外均要重新注册登记交费(具体见中国化学会会员招收简章和中国化工学会会员员制条例),原有的团体会员单位成员不再自动成为会员。这些改革与以前的作法有很大的区别,许多会员由于不了解注册程序,未及时注册交费而失去会员资格,目前我省在册有效的中国化学会会员仅有23人,明显少于其它省市。在2007年11月召开的中国化学会2007年工作会议上和2007年12月召开的中国化工学会的工作会议上,中国化学会和中国化工学会明确要求我省加强发展会员工作,力争在2008年一季度将会员数恢复到原有规模。
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与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工学会虽然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但业务上接受其指导,且为其在地方的依托单位,会籍所在地的会员数量少,在中国化学会的地位就低,在很多工作中就没有发言权。为此,我会决定全力配合中国化学会会员、中国化工学会发展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布置如下,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执行。
1、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凡中国化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会员,自动成为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会员,不再另行收取地方学会会员注册费,不再另行办理地方学会会员证。
2、本学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须为中国化学会会员。已经交纳会费的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理事单位,由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统一办理,费用由省学会负担。请各位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认真填写附表,尽快用电子邮件或传真返回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秘书处。
3、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要求各理事单位和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积极动员本单位从事化学化工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科技人员、硕博士研究生加入中国化学会。
4、中国化学会会费标准为:离退休人员、学生会员的年费为10元,一次性交纳4年的会费,共计40元/人。一般会员的会费为50元/年,一次性交纳4年的会费,共计200元/人;根据中国化学会对地方化学化工学会的优惠政策,一般会员的会费地方学会可留50%做发展会员的费用;经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研究决定,我学会代办中国化学会会员不留费用,因此一般会员的会费可为4年共计100元/人。中国化工学会会费详见附见
5、各单位发展会员,请按要求填写好附表,寄发至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秘书处,以便统一办理入会手续。
通迅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邮 编:4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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