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实验条件 >> 设备与环境 >> 环境与安全

环境与安全

  

化学实验教学中心总建筑面积5685平方米,生均实验室面积达5m2左右。中心实验室宽敞明亮,整体按功能布局,设计科学合理,通风系统良好,安全设施齐全。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学院必须与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学院要切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中心建立了安全督查制度,由学院和中心负责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使用实验室必需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实验中心的专兼职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参加消防训练和演习。教师每学期第一节实验课应对学生讲解实验室的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强调必须遵守学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和《学生实验守则》,对于具体实验项目还要讲解实验的安全要点。

实验中心消防设施和器材齐全,安装或配备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与灭火器、疏散路线与紧急出口指示等设备。安全警示标志规范、完备,安全出口畅通。实验室备有医药急救箱、防护眼镜。实验室内照度大于100洛克斯,噪音一般不超过65分贝。各实验室都有通风橱或排风设备,挥发性试剂都放在排风试剂柜中。对于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储存,中心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执行。到学院药品库领取危险品要填写审批表,交单位主管领导和保卫处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危险品按其性能和特点,使用明显标签分别包装,用保险柜存放,由专人负责,钥匙由专人保管。实验室备有废液收集桶,由中心组织分类收集、统一处理。

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人.doc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R) 湖南工程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版权所有